打印查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5年6月30日更新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关于基于《核灾害对策特别措施法》的出货限制及食用限制等
1 出货限制等术语的说明
【食用限制】
当检测到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浓度显著超标时,政府将发布食用限制令,适用范围包括商业种植及家庭自种农产品。
【出货限制】
当发现某地区广泛存在超出《食品卫生法》规定基准值的食品时,政府将发布出货限制令。
【来自本县的自律要求】
当确认食品超出《食品卫生法》规定的基准值时,本县将自主要求居民自律限制食用、出货及自家消费等行为。
2 各品目食用、出货限制等的地区
※地图采用分色标注系统。
| 
 各食品的食用、出货限制图  | 
 相关食品的种类  | 
|---|---|
| 蔬菜 [PDFファイル/668KB] | 
  | 
| 水果、干果类 [PDFファイル/1.33MB] | 
  | 
| 大米(2023~2025年产) [PDFファイル/238KB] | 
  | 
| 山菜 [PDFファイル/1.76MB] | 
  | 
| 蘑菇 [PDFファイル/747KB] | 
  | 
| 畜产品、蜂蜜 [PDFファイル/459KB] | 
  | 
| 水产品 [PDFファイル/1.21MB] | 
  | 
| 野生鸟兽 [PDFファイル/786KB] | 
  | 
※在各图中,各限制区域按照以下方式进行颜色区分。
深红色→食用限制区域
浅红色→出货限制区域
米色→出货限制区域(仅限野生)
黄色→来自本县的自律要求
3 现行限制措施概况
 出货限制、食用限制一览表(截至2024年10月18日) [PDFファイル/297KB]
  ※按食品类别分类列表
 历史限制措施记录(截至2024年10月18日) [PDFファイル/211KB]
  ※包含既往限制令发布及解除情况




